中国国际风水文化研究院
中国国际风水文化研究院于2013年3月15日正式成立,香港易发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易发文化信息咨询策划有限公司董事长邢正华教授为本院院长。研究院作为国际最大规模的风水学研究机构之一,将以“现代自然科学研究风水,不搞封建迷信、不故弄玄虚、不妄不欺”的思想,坚持义理与象数并重,理论和实践并举的方针,倡导易学研究应用的科学、规范、求实和与时俱进。在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础上,弘扬祖国传统文化的氛围,开拓风水学交流空间,不断完善研究会作为风水学学术展示舞台、风水学人才国际交流窗口的功能,为现代社会尽绵薄之力。
为更好地为全球易学工作者提供交流和应用的平台,更好弘扬易学文化,使易学文化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服务,提升相关企业产品的易学含量,根据一些企业的要求,结合我院章程,经院研究决定,我院自本月起开始发展我院领导班子及成员。对加入我院有兴趣的老师,可跟我院联系。
一、入院人员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全面维护祖国形象,且各项言论行为不牵涉政治者。
2、志愿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或对风水学爱好并科学研究的专业易学学者。
3、拥护研究院章程,并自愿加入本研究院者。
4、在风水学或祖国传统文化研究上有一定水准,且不搞封建迷信者。
二、入院办理手续
1、 申请者须详细填写登记表,务必书写公正,并附相关资料(①申请表,②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③个人详细简历一份,④两张一寸照,⑤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⑥申请院领导的会员需另提供2寸照片2张,论文1篇)。
2、 加入本院可申请研究院领导职位(副院长、副秘书长)或学术部专家职位。本院在收到申请人资料后,通过研究院审批,30个工作日内颁发相关证书。我院将为相关领导专家提供展示学术和技能的国际平台,共同弘扬国学文化。
三、会员待遇:
1.加入本院后,便成为会员,经审定颁发相应的会员证书,职位证书等,并公布在研究院网站。
2.可受邀参加研究院在国内外组织的各种风水学交流活动。
3.以研究院会员名义参加各种易学交流活动。
4.在研究院批准情况下,组团开展风水考察活动。
5.每位会员可获得本院研制的“易发风水尺”一把,并获取相关的“易发风水尺”使用方法。
6.支持优秀会员举办个人的风水学讨论
中国国际风水文化研究院进行的一切风水学交流活动均在本院网站上发布( www.gjfswh.com ),严防社会上的假冒行为,欢迎拔打院联络电话,以便咨询或投诉:021-52522778。
中国国际风水文化研究院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中国国际风水文化研究院
第二条 性质:香港政府注册的一级法人机构,成立于2013年3月15日,面向全球风水文化研究的民间社会组织。
第三条 宗旨:传承国学遗产、破除封建迷信、弘扬易学文化、推动社会发展。
第四条 目标:立足香港,辐射亚洲,走向国际,服务人类。是易学大师展示、发挥的平台。
第五条 任务:普及易学文化,研究风水理论,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
第六条 业务:易学传授培训、环境风水策划、建筑文化策划、企业管理策划、经济信息咨询、人生预测,起名咨询等。
第七条 纪律:遵循法律法规,坚守职业道德,服从院纪院规。
第八条 活动:讲座茶会,游览考察,教学互动,论坛交流等。
第二章 会员
第一条 入院条件:遵纪守法,爱好易学,乐于奉献,维护本院声誉。
第二条 入院程序:本人申请,会员介绍,材料审核,领导批准通过。
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
一)围绕风水文化,开展研发活动。
二)参与院事讨论,发表意见建议。
三)推选领导人选,推荐发展会员。
四)遵守国家法律,执行本院决议。
五)凡本院会员如因重大疾病或遭受特殊自然灾害,本院将动员全体会员给予经济上的相应捐助。
第四条 入会与退会:
一)遵守章程,服从决议,入会自愿。
二)中途退会,提出申请,退会自由。
三)违法违纪,漠视院纪,视为退会。
四)危害社会,予以除名,责任自负。
第三章 章程修改
第一条 章程修改,由理事会审议通过,公示生效。
第二条 公示期限为半个月,每满一年可修改一次。
第四章 研究院机构
第一条 设立院长一名,常务副院长三名,理事长一名,秘书长一名,副院长,副秘书长,副理事长等。
第二条 本院最高权力机构为院常委会。
第三条 理事会
第四条 业务部
第五条 学术部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国际风水文化研究院所有。
中国国际风水文化研究院
本章程于2016年8月8日生效
组织机构
学术部:
1. 主任:邢正华 副主任
2. 职称:
教授 副教授
研究员 副研究员
高级策划师 高级规划师
策划师 规划师
助理策划事 助理规划师
欢迎积极报名
201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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